题目内容:
某铝合金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3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铝合金材料,合同规定的不含税销售额共计400万元,本月应收回60%货款,其余货款于下月5日全部收回,由于购买方本月资金紧张,本月实际收到不含税货款150万元;
(2)将成本为10万元的自产铝合金材料加工成门窗,加工的门窗用于修建本企业职工宿舍,门窗加工成本为2万元:
(3)当月销售铝合金材料,收取价税合计金额540万元,另收取包装费160万元,均开具普通发票;
(4)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及水、电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共计7.8万元;
(5)购进一批健身器材用于本企业职工活动中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为0.15万元:
(6)购进生产检测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增值税5.1万元;
(7)购进一辆小轿车自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3.4万元。
已知:铝合金门窗成本利润率10%,本月取得的合法票据均在本月认证并在本月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序号回答下列问题。
(1)该企业将自产铝合金材料加工的门窗用于修建本企业职工宿舍是否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如果属于视同销售行为,计税销售额是多少?如果不是,应如何处理?
(2)购进健身器材、生产检测设备和小轿车,在会计处理时均计入“固定资产”科目,这三类购进业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的处理是否也相同,为什么?
(3)该企业本月应确认的销项税额;
(4)该企业本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5)该企业本月应纳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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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