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共用题干 已知A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2013年的有关会计资料如下:(1)全年销售收入为50000万元。(2)“管理费用”中列支业务招待费70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000万元。(3)“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税收罚款5000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为200万元。(4)“投资收益”中的国债利息收入100万元。(5)本年度总利润为30000万元。
假设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比例为2:3,则允许A公司在税前列支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别为()。 A:30万元;45万元 B:2万元;3万元 C:2000万元;3000万元 D:20000元;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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