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A公司因经营不善,长期拖欠到期债务,2008年1月12日,A公司的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A公司破产。人民法院当日收到破产申请,于1月14日通知了A公司,A公司对此无异议,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决定于同年l月17曰立案。同年2月27日,人民法院发布公告,通知A公司的债权人申报债权。同年6月5日,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同年6月29日,人民法院宣告A公司破产,并于同年7月5日指定了管理人,接管了A公司。求: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人民法院通知债务人的时间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人民法院的立案时间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3)人民法院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的时间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人民法院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日期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5)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的日期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