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根据上文,回答第题。 某食品加工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99年9-10月发生如下经营业务:
(l)9月份从农民手中收购其自产的玉米、小麦一批,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50000元;支付其运输公司运费320元,其中:建设基金50元,装卸费20元,并取得运输部门的运费发票。玉米、小麦已验收入库。
(2)9月份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人挂面一批,收回货款21200元。
(3)10月份该食品加工厂委托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粮食白酒,发出玉米一批,其玉米成本为10000元,双方签订加工合同,加工费为3300元(不含增值税),其中包括酒厂代垫辅助材料300元(不含税)酒厂没有同类白酒价格。
(4)10月份收回入库已加工完的白酒,支付酒厂加工费及酒厂代扣代缴消费税,取得酒厂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10月份将收回的白酒一半用于职工食堂,一半按收回价格向外出售,并于月底售完。
(6)10月份将自产的面粉分给100名下岗职工,每人一袋,每袋作价30元,本月每袋面粉平均售价70元(不含税)。
(7)10月份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人方便面一批,收到货款11700元。
(8)10月份支付自来水公司水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500元。已知白酒厂成本利润率为10%。
该食品加工厂9月份应抵扣进项税额为( )。 A.5019.63元
B.5021元
C.5022.40元
D.5020.93元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