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二级建筑耐火等级办公建筑地上6层,4层的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每百人所需最小疏散净宽度为( )m。
计算机网络按照网络覆盖的地理范围可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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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可撤销的合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关于可撤销的合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甲公司生产出一种新型节能灯具,在某展销会上被乙公司相中,双方遂以展出的几只灯具为样品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将样品封存,且对样品质量作了说明。则:
甲公司生产出一种新型节能灯具,在某展销会上被乙公司相中,双方遂以展出的几只灯具为样品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将样品封存,且对样品质量作了说明。则:
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乙公司败诉。乙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称与甲公司之间有仲裁协议。二审经査属实,应当如何处理?
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乙公司败诉。乙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称与甲公司之间有仲裁协议。二审经査属实,应当如何处理?
关于民事诉讼程序中的裁判,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
关于民事诉讼程序中的裁判,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
关于《民事诉讼法》对期间的规定,下列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关于《民事诉讼法》对期间的规定,下列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下列哪一种情形,行为人小王的意思表示不存在瑕疵?()
下列哪一种情形,行为人小王的意思表示不存在瑕疵?()
中国甲公司诉某国乙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案件,由于属于重大涉外案件,所以一审由某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二次开庭前,甲公司发现审判员常某接受乙公司诉讼代理律师吴某的请客
中国甲公司诉某国乙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案件,由于属于重大涉外案件,所以一审由某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二次开庭前,甲公司发现审判员常某接受乙公司诉讼代理律师吴某的请客送礼,于是向法院提出回避申请,则以下各选
居住在甲市A区的王先生因情况紧急向甲市B区法院申请对赵先生的财产进行诉前财产保全,赵先生居住地为甲市C区。甲市B区法院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后,王先生未在法定期间内向
居住在甲市A区的王先生因情况紧急向甲市B区法院申请对赵先生的财产进行诉前财产保全,赵先生居住地为甲市C区。甲市B区法院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后,王先生未在法定期间内向赵先生提起诉讼,赵先生因财产被保全而造成
依我国法律,在技术贸易中,技术的供方不得强迫受让方胃不合理的限制性要求。下列哪些内容属于未经审批机关特殊批准,合同中不得含有的限制款?
依我国法律,在技术贸易中,技术的供方不得强迫受让方胃不合理的限制性要求。下列哪些内容属于未经审批机关特殊批准,合同中不得含有的限制款?
刘某担任某县交通局副局长,主管道路交通运输等工作。其退休后就到该县鸿达运输公司担任总经理。该县甲局责令刘某从鸿达公司离职。刘某不听。该县乙局责令鸿达公司将刘某清
刘某担任某县交通局副局长,主管道路交通运输等工作。其退休后就到该县鸿达运输公司担任总经理。该县甲局责令刘某从鸿达公司离职。刘某不听。该县乙局责令鸿达公司将刘某清退,并没收刘某从鸿达公司获得的报酬2万元
刘某刚推开自家的房门,与入室盗窃笔记本电脑的王某撞个正着。刘某一眼便认出王某是楼下的邻居(成年人)。刘某出手抓住王某不放,王某拼命挣脱,最终携带偷盗的电脑逃跑了
刘某刚推开自家的房门,与入室盗窃笔记本电脑的王某撞个正着。刘某一眼便认出王某是楼下的邻居(成年人)。刘某出手抓住王某不放,王某拼命挣脱,最终携带偷盗的电脑逃跑了。刘某追了一段路未追上,遂向公安机关陈述
下列关于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下列关于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甲看上了自己好朋友乙的手表,乙的手表价值2万元。一日,甲去乙家里玩,趁乙不注意将乙的手表装进自己口袋,准备带走,但甲临走前感到后悔,趁乙不注意又将手表放回原处。
甲看上了自己好朋友乙的手表,乙的手表价值2万元。一日,甲去乙家里玩,趁乙不注意将乙的手表装进自己口袋,准备带走,但甲临走前感到后悔,趁乙不注意又将手表放回原处。甲的行为是:( )
张先生在其与税务局的行政诉讼案开庭结束后,从髙中同学处得知了该案主审法官李某的妻子与税务局的代理人韩小姐有表亲关系的情况,于是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李某回避的申请。
张先生在其与税务局的行政诉讼案开庭结束后,从髙中同学处得知了该案主审法官李某的妻子与税务局的代理人韩小姐有表亲关系的情况,于是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李某回避的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黄某是某市医院的退休医生,每天乘在小区锻炼之机,鼓吹各种反动思想,后被该地区反动组织利用,黄某为其大量印发反动文章和口号,组织反动党派,宣扬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经
黄某是某市医院的退休医生,每天乘在小区锻炼之机,鼓吹各种反动思想,后被该地区反动组织利用,黄某为其大量印发反动文章和口号,组织反动党派,宣扬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经查,该组织人数达到近百人。黄某等人的行为
具有如下何种情形,可以成立诽镑罪成立条件所要求的“情节严重”:( )
具有如下何种情形,可以成立诽镑罪成立条件所要求的“情节严重”:( )
以下为部分行政复议机关对某些行政复议案件的处理决定,其中正确的有?
以下为部分行政复议机关对某些行政复议案件的处理决定,其中正确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