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甲公司于2020年2月1日根据合同开出一张3个月后到期的商业汇票。经丙银行承兑,交付给乙公司作为预付款。乙公司收到汇票后,于2020年3月10日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以偿付债务,但没有注明背书日期。丁公司收到汇票后.因疏忽直到2020年5月20日才向丙银行提示付款。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没有注明背书日期,该背书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2)丁公司提示付款的日期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3)如果丁公司被丙银行拒绝付款,可以向谁追索?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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