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 年 8 月发生如下业务:
要求:逐笔判断相关业务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生产的 A 类面霜,每瓶 20 克,不含税售价 400 元。
2.销售生产的 B 类护肤液,每瓶 60 毫升,不含税售价 54 元。
3.销售生产的 C 类面膜,每盒 5 片,不含税售价 90 元。
4.将 A 类面霜、B 类护肤液和 C 类面膜组成套装,以每套不含税价款 490 元对外销售。
5.将单位生产的 C 类面膜 120 盒作为福利发放给本单位职工。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