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1998年5月,甲、乙二人入室行窃,正在客厅翻找钱物时,户主丁某(女)外出回家。甲某怕丁某还叫,立即捂住丁某的嘴将其摁倒在地,乙某从地上捡起一个酒瓶朝丁某头上砸了一下,见酒瓶破碎后,又从厨房拿了一把菜刀,用刀朝丁某的背部连砍两下,致使丁某当场昏迷。在乙某接着翻找钱物时,甲某将丁某拖到卧室,对丁某实施了强奸。尔后,二人携带物品及现金人民币110元仓皇逃走。被害人花去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5200元,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甲某曾在1988年5月因犯盗窃罪而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1994年1月刑满释放。另外甲某主动交待曾经在1988年3月诈骗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的犯罪事实。问题:用刑法有关知识全面分析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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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