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该公司共有100名职工,其中80名为直接生产人员,20名为公司总部管理人员。20×8年有关职工薪酬的业务如下:
(1)1月1日,甲公司购买了100套全新的公寓拟以优惠价格向职工出售,甲公司拟向直接生产人员出售的住房平均每套购买价为100万元,出售的价格为每套60万元;拟向管理人员出售的住房平均每套购买价为140万元,出售的价格为每套80万元。假定该100名职工均在20×8年1月陆续购买了公司出售的住房,售房协议规定,职工在取得住房后必须在公司服务满10年(不含20×8年1月)。假定甲公司采用直线法摊销长期待摊费用,不考虑相关税费。
(2)7月15日,将本公司生产的笔记本电脑作为福利发放给公司100名职工,每人一台。每台成本为1.8万元,每台售价(等于计税价格)为2万元。
(3)甲公司从20×8年起实行累积带薪缺勤制度,该制度规定,每个职工每年可享受6个工作日带薪休假,未使用的休假只能向后结转一个日历年度,超过1年未使用的权利作废,不能在职工离职时获得现金支付。20×8年12月31日,每个职工当年平均未使用年休假为2天半,甲公司预计20×9年有40名职工将享受不超过6天的带薪休假,剩余的60名职工每人将平均享受7天半休假,假定这60名职工全部为公司生产人员,该公司平均每名生产人员每个工作日工资为200元。
(4)20×5年年初,甲公司向2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2万份现金股票增值权,协议约定,这些职员必须从20×5年1月1日起在该公司连续服务3年,即可按照当时股价的增长幅度获得现金,该增值权应在20×9年年底之前行使。甲公司授予日股票市价为每股5元,截止20×7年年末累计确认负债2 100万元,20×5年年初至20×7年年末共有2人离职,20×8年没有人离职但共有5人行权,并且预计未来不会有人离职,共支付现金1 000万元,20×8年年末现金股票增值权公允价值为10元。
要求:
(1)根据资料(1)至资料(4),说明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原则,并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