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中国公民王某为境内甲公司研发人员,其独生子正在读小学。2019 年王某有关收支情况如下:
(1)每月工资、薪金所得20 000 元,每月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3 900 元。1-11 月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已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8 590 元。
(2)为乙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取得一次性劳务报酬5 000 元。
(3)购买福利彩票,取得一次中奖收入3 000 元。
(4)网约车充值获赠价值2 500 元的返券。
(5)储蓄存款利息收入1 750 元。
(6)将一套住房出租,全年租金收入37 200 元。
已知: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为5 000 元/月;综合所得减除费用为60 000 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1 000 元/月;由王某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率为20%,每次收入4 000 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综合所得适用)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计算王某一次性劳务报酬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5 000×(1-20%)×20%=800 元
B.5 000÷(1-20%)×20%=1 250 元
C.5 000×20%=1 000 元
D.5 000×20%×20%=200 元
参考答案:【答案仅供学习,请勿对照自行用药等】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