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20年真题)甲、乙公司均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19年 12月 1日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应缴纳消费税的 W产品, W产品收回后 继续生产 应税消费品。
为生产该批 W产品,甲公司耗用原材料的成本为 120万元,支付加工费用 33万元、增值税税额 4.29万元、消费税税额 17万元。
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的该批 W产品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170
B.174.29
C.157.29
D.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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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