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设有外币账户,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外币交易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月计算汇兑损益。该公司2015年12月份发生的外币业务及相关资料如下: (1)5日,从国外乙公司进口原材料一批,货款200000欧元,当日即期汇率为1欧元=8.50元人民币,按规定应交进口关税170000元人民币,应交进口增值税317900元人民币。货款尚未支付,进口关税及增值税当日以银行存款支付,并取得海关完税凭证。
(2)14日,向国外丙公司出口销售商品一批(不考虑增值税),货款40000美元,当日即期汇率为1美元=6.34元人民币,商品已经发出,货款尚未收到,但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3)16日,以人民币从银行购入200000欧元并存入银行,当日欧元的卖出价为1欧元=8.30元人民币,中间价为1欧元=8.26元人民币。
(4)25日,向乙公司支付部分5日所欠进口原材料款180000欧元,当日即期汇率为1欧元=8.51元人民币。
(5)28日,收到丙公司汇来的货款40000美元,当日即期汇率为1美元=6.31元人民币。
(6)31日,甲公司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国国债)公允价值为110000美元,其账面价值为100000美元(折算的记账本位币为621000元人民币)。
(7)31日,甲公司持有B公司10万股股票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当日B公司股票市价为每股4.2美元,其账面价值为400000美元(折算的记账本位币为2560000元人民币)。
(8)31日,甲公司持有C公司10万股股票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C公司股票市价为每股15港元,其账面价值为1200000港元(折算的记账本位币为960000元人民币)。
(9)31日,根据当日即期汇率对有关外币货币性项目进行调整并确认汇兑差额,当日有关外币的即期汇率为1欧元=8.16元人民币;1美元=6.30元人民币;1港元=0.9元人民币。有关项目的余额如下:
项目 | 外币金额 | 调整前的人民币金额 |
银行存款(美元) | 40000(借方) | 252400(借方) |
银行存款(欧元) | 1020000(借方) | 8360200(借方) |
应付账款(欧元) | 20000(贷方) | 170000(贷方)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债券)(美元) | 100000(贷方) | 621000(借方) |
(1)根据资料(1)至(8),编制甲公司与外币业务相关的会计分录。
(2)根据资料(9),计算甲公司2015年12月31日确认的汇兑差额,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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