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题:甲、乙二人系公司同事。由于近年来房价上涨,因此甲、乙二人分别出资100万元和200万元购买某小区二手住宅一套用于投资,双方约定按照投资比例享有共有份额。办妥购房

  • 题目分类:税务师
  • 题目类型: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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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内容:

甲、乙二人系公司同事。由于近年来房价上涨,因此甲、乙二人分别出资100万元和200万元购买某小区二手住宅一套用于投资,双方约定按照投资比例享有共有份额。

办妥购房手续和权属登记手续后,甲、乙二人共同将该住宅出租给丙,租赁期限1年。租赁合同中并未约定租赁物维修义务。某日,丙发现该住宅漏水,遂联系乙维修,乙以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出租人承担租赁物维修义务为由拒绝。

丙无奈,只能自行聘请工人维修,发生维修费3000元。丙联系甲,请甲支付该维修费,甲以维修未经自己同意为由拒绝。

半年后,因股市暴跌,恰逢乙从公司离职急需用钱,欲转让其所持共有份额,转让前询问甲是否行使其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甲认为乙转让共有份额未经自己同意,且乙并未提供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条件,因此未理会乙的通知。

见与乙合作不顺,甲遂与丁订立了关于该住宅的买卖合同,合同订立后丁向甲支付了10万元定金。见甲对自己的通知不予理会,乙遂独自与戊订立了关于该住宅的买卖合同,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手续办妥后,戊将全部价款350万元转账至乙银行账户。

戊以所有权人身份要求丙搬离该房屋,丙拒绝并以自己优先购买权受到损害为由主张乙、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共有住宅转让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甲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甲丁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B.甲的行为构成有权处分,甲丁之间的买卖合同生效

C.乙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戊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D.乙的行为构成有权处分,戊继受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E.甲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丁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甲双倍返还定金

参考答案:【答案仅供学习,请勿对照自行用药等】
答案解析:

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

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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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3日,甲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以60万元价格从乙公司购买一辆客车。双方约定,购车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甲支付50万元,余款在2016年2月3日前付

2014年2月3日,甲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以60万元价格从乙公司购买一辆客车。双方约定,购车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甲支付50万元,余款在2016年2月3日前付清。并约定乙公司保留客车所有权至甲付清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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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4月3日,甲(女)19周岁生日时,与乙(男,23周岁)在未办理婚姻登记情况下举办了婚礼,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乙的父母将50万元借给乙,用于购买甲乙

2002年4月3日,甲(女)19周岁生日时,与乙(男,23周岁)在未办理婚姻登记情况下举办了婚礼,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乙的父母将50万元借给乙,用于购买甲乙婚后居住房。 同年5月,乙购买房屋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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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税务行政处罚的有( )。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税务行政处罚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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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电子支付法律关系的表述,说法正确的是( )。

下列关于电子支付法律关系的表述,说法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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