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二)背景资料某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土石坝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合同,合同总价为4800万元。工期为2年,第1年已完成2600万元,第2年应完成2200万元。承包合同规定:
(1)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当年合同价25%的工程预付款;
(2)工程预付款应从未施工工程中所需的主要材料及构配件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时起扣,每月以抵充工程款的方式陆续扣留,竣工前全部扣清;主要材料及设备费比重按62.5%考虑;
(3)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承包合同总价的5%,经双方协商,业主从每月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3%的比例扣留。在缺陷责任期满后,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其利息扣除已支出费用后的剩余部分退还给承包商;
(4)业主按实际完成建安工作量每月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但当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少于计划完成建安工作量的10%以上(含10%)时,业主可按5%的比例扣留工程款,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将扣留工程款退还给承包商;
(5)除设计变更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合同价格不做调整;
(6)由业主直接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在发生当月的工程款中扣回其费用。
经业主的工程师代表签认的承包商在第2年各月计划和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以及业主直接提供的材料、设备价值下表所示。

问题:
1.第2年的工程预付款是多少?
2.第2年的工程预付款从几月份开始起扣?
3.第2年的1月至6月以及其他各月业主应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是多少?
4.竣工结算时,业主应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结算款是多少?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