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根据下面资料,回答题 2004年11月15日,河南省民权县周岗村电工王某某的两个儿子,先后中毒,3岁的小儿子王成(化名)因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两人均因“毒鼠强”中毒。7天后,民权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宣布侦破此案,凶手是同村的吴春红。2005年6月23日至2007年10月30日,商丘市中院三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死缓,但均被河南省高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后商丘市中院第四次开庭,再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无期徒刑。吴春红提出上诉后,河南省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请回答下列第144-147题。
本案判决生效后,如果当事人不服生效裁判欲申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某与吴春红均有权提岀申诉
B.吴春红申诉期间可以先停止裁判的执行
C.本案应当向最高院或最高检申诉
D.吴某如果直接向最高院申诉,最高院应当交河南省高院审查处理
参考答案:【答案仅供学习,请勿对照自行用药等】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