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逾期未还,乙银行起诉。法院判决甲公司向乙银行偿还本息合 计300万元。判决生效后,甲公司拒不履行,法 院遂根据乙银行的申请,在强制执行中扣押了 甲公司存放在丙公司仓库中的钢材100吨。丁 公司闻讯赶来,提出执行异议对钢材主张权利。执行法院绎审杏认为该执行异议理由充分,遂裁定中止执行。乙银行对此裁定不服,欲提起诉讼。关于乙银行拟提起的诉讼,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乙银行是本案原告,被告是甲、丙、丁公司 B.乙银行是本案原告,被告是甲公司,丙、丁公司不是本案当事人
C.乙银行是本案原告,被告是丁公司;如果甲公司认同丁公司异议,甲公司为共同被告;丙公司不是本案当事人
D.乙银行是本案原告,被告是丁公司;如果甲公司认同丁公司异议,甲公司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丙公司不是本案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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