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位于A市的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2013年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土地使用权,合同中注明金额2120万元,已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2)当年1月~9月中旬开发住宅楼,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其中配套的会所占地1000平方米;
(3)在开发住宅楼的过程中,发生房地产开发成本2600万元;
(4)会所开发成本280万元,建成后所有权归全体住宅楼业主。该公司全年发生销售费用600万元、管理费用820万元;
(5)9月,A市某工业企业与房地产公司达成团购协议,合同约定工业企业以现金5000万元和一块土地使用权作价4600万元交换上述住宅楼和配套会所。
(注:计算土地增值税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8%,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缴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印花税;
(3)房地产开发公司计算土地增值额时应扣除的地价款、开发成本合计;
(4)房地产开发公司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费用和其他项目金额;
(5)房地产开发公司计算的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
(6)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