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王五(男)与李六(女)于2001年在杭州市相识,后由于工作关系二人分别于2002年3月、9月调至南京,并于次年4月在南京 题目分类:行政能力 题目类型:单选题 号外号外:注册会员即送体验阅读点! 题目内容: 王五(男)与李六(女)于2001年在杭州市相识,后由于工作关系二人分别于2002年3月、9月调至南京,并于次年4月在南京结婚。2004年,王五赴x国学习,留下李六一人在上海居住,2005年李六去X国探亲,后二人在X国定居。由于性格不舍等原因,2007年,李六向X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该法院不予受理,李六遂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此案应由哪地法院管辖?( )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
有A、B、C三种酒精,把A与B按数量之比2:1混合得到浓度13%的酒精,若按1:2混合则得到14%的酒精。如果把A、B、 有A、B、C三种酒精,把A与B按数量之比2:1混合得到浓度13%的酒精,若按1:2混合则得到14%的酒精。如果把A、B、C三种酒精按1:1:3混合成浓度为10. 分类:行政能力 题型:单选题 查看答案
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中第一步通常为根据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 ) 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中第一步通常为根据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 ) 分类:行政能力 题型:单选题 查看答案